作者_登报易
公司合并_分立和减资变更公告
一家公司的长久经营是韭常丕容易的;可能会在经营的过程史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,有些公司领导抵抗丕住压力就会要解散公司等,那么,在我国关于k8 casino合并、分立和减资变更都有那些规定呢?相信很多人对此是不了解的,接下来的登报易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,供大家阅读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首先整理下登报的模版
企业分立减资公告:******有限公司于20**年**月**日经股东会决议拟分立为:******有限公司(存续)、******有限公司(新设公司),依据法律、法规规定,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******有限公司和******有限公司分别承担相应责任。分立后,存续公司******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****万元人民币减至****万元人民币,新设公司******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****万元人民币。本公司债权人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对该债务承继方案进行修改,或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。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,公司分立将按法定程序实施。
特此公告。
******有限公司
20**年**月**日
公司合并、分立和减资变更的相关规定
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。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,被吸收的公司解散。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,合并各方解散。
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,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,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。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相应的担保。
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合并时,合并各方的债权、债务,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。
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,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。公司分立,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。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
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但是,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,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。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相应的担保。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。
第一百七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,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,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。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,股东认购新股,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,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,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;公司解散的,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;设立新公司的,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。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,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。
相关法律知识
公司减资的程序主要有如下三点
1、必须由股东的表决通过。由董事会提出减资的具体方案,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按特别程序通过决议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以一般决议程序通过决议,修改公司章程。
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:
(1)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。
(2)减资后的股东利益、债权人利益的安排。
(3)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。
(4)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。
2、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,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。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相应的担保。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。
3、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,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。公司资本的减少,将会引起公司章程的变更,因而,公司资本的减少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。
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的,必须
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,并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。
综上所述是公司合并、分立和减资变更的相关规定的内容,通过上文内容我们了解到,公司分立,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;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;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等等,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。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登报易客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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